韩子勇在东三省资助项目巡查监督会上的讲话

樱桃好吃树难栽

——在东三省资助项目巡查监督会上的讲话

国家艺术基金理事管理中心主任 韩子勇

(2016年5月18日)

  今天这个会场,聚集东三省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资助项目的机构负责人和艺术家,是东三省项目主体的大聚会、大交流、大检阅。按会议安排,大家用一天半时间汇报项目的实施情况,开门见山、汇报进展、交流情况,艺术基金的监督专家,逐个点评、分析、评价,反馈项目意见,形成场域效应,形成乘数效应。艺术基金面向社会、面向全国,大部分申报项目来自各省、市、自治区,大部分资助项目和项目主体也分布在各省、市、自治区,因此,艺术基金管理工作,离不开各省、市、自治区文化厅局的支持。今天这个会的顺利召开,首先要感谢东三省文化厅领导,三个省文化厅的一把都来了,分管艺术工作的厅领导、艺术处负责人准备全程听完一天半的会议,大家非常重视。特别是吉林马少红厅长、苏威副厅长和艺术处等,关心、支持、帮助国家艺术基金的工作,为这次东三省2015年度资助项目中期巡查监督,做了大量细致、周到、有效的协调、组织和会务工作。

  国家艺术基金运行三年。三年来,我们在文化部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,在财政部关心支持下,在艺术基金理事会的决策指导下,管理中心发布指南、解读培训、受理项目申报、组织项目审核和初评复评、公示公告、签约立项——这一条工序流程,已经进行到第三年,总体看,越来越成熟,越来越制度化、程序化,越来越严谨、规范、科学。今年的项目审核,在各省文化厅的支持下,我们抽调十余名地方上的同志,用20多天对所有完成提交的项目进行交叉审核,为评审打下基础。初评前,又请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中国文化报》资深媒体人现场见证随机抽取专家过程,工作人员用一个多小时通过评审系统、按照严格回避条件,随机抽取1774名专家对今年申报的6685个项目,完成网上远程的初评,现在正进行项目复评工作。

  艺术基金还有一条工序流程,就是对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和结项验收。这项工作去年已进行一年,管理中心组织了622人次的监督专家,对由机构承担、资助金额较大的153个项目,进行中期检查、出具监督意见,以此作为分期拨款依据;去年底、今年初,又组织了124人次的专家,按项目分类和编组,进行结项验收。文化部党组、部领导、基金理事会领导,高度重视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,多次在管理中心的督查信息上作出批示。去年至今,管理中心约谈了9个项目主体(去年4个,今年上半年5个),个别是因为不配合监督,还有就是内容上出现偏差,为慎重起见,我们对内容上出现偏差的项目,或多批次安排专家反复现场审看、或调阅现场录像请专家集中研究、结合观众反映等。从约谈效果看,所有项目主体态度很好,进行了修改调整,再次审查修改后的作品,都修改、调整得不错。今年初,管理中心就艺术基金贯彻中央精神,特别是把好导向、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写成情况汇报,中央领导给予批示和肯定。现在看,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监督实施工作,比我们预想的要更加繁重、复杂,面对的问题也更加多样和具体。去年需要检查监督和结项验收的项目是393个,今年是728个,明年会更多。因此,我们在取得经验、细化标准、摸清问题的基础上,今年年初,考虑项目渐多、监督工作量日益增多和就近便利、及时高效的因素,管理中心按属地原则把日常的监督工作交给了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的文化厅局,请他们及时组织专家对本区域内的项目,在首演、首展、开班前,进行内容导向和质量水平的检查监督。管理中心主要集中巡查、抽查,把项目主体召集到一起,集中听取每个项目实施情况汇报,请专家逐个点评、分析,当面提出意见、建议,给出评价。同时抽查一两个演出、展览或人才培养类项目,到现场解剖麻雀、分析优劣、提出意见。

  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项目申报、进行资助,打破了系统内外、地域身份、国有民营、事业企业的界限,因此,项目主体多种多样、各不相同。今天到会的37个项目主体,是东三省所有由机构承担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,吉林的由个人完成的项目主体也全部都来了。这里面,有国有艺术机构,有部属省属高校,有文联文艺家协会,也有民营艺术机构和独立艺术家……不管哪种身份,三省文化厅都应按属地原则,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;各类项目实施主体,不管是分属哪个系统的项目,包括民营艺术机构或个体艺术家,都要主动自觉地接受文化厅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。基金制管理和项目化运作,是个新生事物。我们一起转变观念,形成合力,共同构筑艺术基金工作体系。

  下面,我讲三句话。

  第一句,“樱桃好吃树难栽”。

  大家申报项目、获得立项很不容易。要经过项目审核、初评复评、理事会审定、公示公告,过五关、斩六将。2014年艺术基金的立项率是9.5%,2015年是16%,今年项目申报量大增,竞争更激烈,立项率肯定比2015年要低。获得立项资助不容易,实施项目更艰难。获得立项资助,仅仅是开始,“樱桃好吃树难栽”,实施项目、推出精品力作,才是基金资助和项目主体的主要工作、主要目标。管理中心对待项目,绝不会一评了之、撒手不管;项目主体也绝不能项目到手,高高挂起、万事大吉。一些机构和个人,把获得立项资助看很重、当成荣誉,但艺术基金的资助不是评奖,项目主体要把立项资助看成沉甸甸的责任,高兴三五天就好,不能飘飘然,应该迅速投入项目实施工作,高质量、高水平地推动项目实施。从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来说,我们更关注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,把对项目内容导向和艺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看得更为重要。艺术基金项目的经费,都是根据项目类别分期拨付的,分期拨付的依据是项目中期检查是否通过、结项验收是否合格,是否达到监督专家认可的质量标准。艺术基金的项目监督工作,遵循“目标-效果”原则,对由个人完成的项目实施监督,管理中心除了依靠远程监督平台,主要是对结项时提交的作品进行评价。

  艺术基金的项目评审是事前评审,是对申报主体的能力、经验、条件、创意水平和项目价值、实施方案、可行性、前期准备情况的评审。从项目、方案、创意、主创团队、前期准备,虽然有剧本、导演阐述、音乐小样、舞美设计图、作品小稿……但离作品诞生、呱呱坠地,还有相当距离,还存在相当的风险,有可能“早产” “流产”“胎死腹中”,也可能有残疾、缺陷和隐疾。一部艺术作品,从孕育、诞生到不断成长、走上精彩传奇的命运……如同人的一生。艺术基金的项目评审,仅仅是给“孕妇”体检、为“胎儿”做“B超”、当新生命的“助产士”、为“宁馨儿”过“满月”、给“奶粉钱”……从项目立项,到作品真正立起来,是惊险的一跳,这个过程最复杂、也最关键,存在不确定性,这就决定了管理中心和项目主体的工作重心,都应该放在项目实施和作品质量上,所有获得立项的申报主体,都和管理中心签订了项目资助协议书,按照协议的规定和项目文本,项目动起来没有?方案有无变化?质量、水平与进度如何?作品立起来没有?存在哪些困难……有没有敷衍塞责、缩水减量、降低标准的问题?经费开支是否规范?项目实施档案是否完整真实……这些都是这次集中巡查的主要内容。特别是作品的内容导向是否有偏差,导向是底线、红线、高压线,悠悠万事、导向为大,导向好、质量高才有好的社会效果。我们请艺术基金的专家组来,请他们坐在会场主席台中间正面的位置,面对面逐个听取大家汇报、介绍,大家都准备了图文并茂的ppt文件,专家组成员逐一点评,提出意见、建议,做出评价。同时,东三省大部分的项目主体都在这,这也是难得的项目互动,大家可以从这37个正在实施的项目中,交流经验,对照检查,汲取教训。

  第二句,我想说,“一百部平庸之作也比不上一部杰作”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,为文艺工作者吹响了勇攀艺术高峰的集结号、冲锋号。大家要树立工匠精神、精品意识,要勇攀艺术高峰。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,两年加起来1121项,这么多项目不可能都成为杰作,但每一个项目主体都应有雄心壮志,形成精益求精的氛围,坚持质量第一,超越自我,追求卓越。艺术基金支持基础性、源头性、原创性的艺术活动,这些最终都体现在出作品、出人才上。“舞台艺术创作项目”是作品,“美术创作项目”是作品,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”是通过支持创作推出青年艺术人才,“传播交流推广项目”是支持艺术活动,内容仍是推广优秀作品、推出优秀人才,“艺术人才培养项目”是着眼于紧缺急需、小批量、高层次的人才培养。艺术基金的项目制管理,是指艺术活动的组织化方式,应该体现现代管理的一般原则,但项目制只是艺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,最终的服务目标,仍是出作品、出人才。项目申报的起点、动机和因果关系,应该是“因作品而项目”,而非“因项目而作品”。有真实的艺术孕育,才可能有真实的艺术结果,不能“为项目而项目”。

  艺术活动、艺术作品,有一个显著的特点,就是好作品的价值会被放大,赢者通吃,代代流传,其影响在不断的荡漾延续中持续增值增效,成为我们这个社会、我们这个民族不朽的精神遗产。同样,不合格的产品,风云流散、悄无声息、一钱不值。艺术创作不像物质生产,没盖成富丽堂皇的宫殿,改成仓库也还有一点用,也还有有用性。艺术作品不合格,就彻底归零,“泥牛入海无消息”,如果内容导向出问题甚至是负价值、负作用。所以说,一百部平庸之作也比不上一部杰作。

  刚才说了,艺术基金项目的评审是事前评审,支持基础性、原创性、源头性的艺术活动,这就有风险、有偶然性,有可能很成功,有可能很一般,有可能失败。艺术基金鼓励探索创新,包容失败,但前提是你真正耗神费力、尽心尽力、不遗余力了,没有瞎折腾,没有偷闲躲静,没有减质减量,没有敷衍塞责、心不在焉。艺术创作、艺术工作是个良心活,“文章千古事,得失寸心知”,非呕心沥血无以传神达意,要让作品活在别人的心里、活在大众的记忆里,穿越世代、相处流传,除了才华、经验、境遇、丰厚积累火山般的喷发,必得投入创作者的心血生命才有壮丽的艺术风景。每一个项目机构和参与创作的艺术家,都应该向高标准、高质量冲刺,要借助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这个平台,超越自己,出来的作品比自己原来的要好、比周围的同类机构和主体的要好,一步一个台阶,向上前进,向着更高的目标,不断努力、不断追赶。艺术机构、艺术家,最终靠作品说话、用作品证明、以作品传世。

  第三句话,是“基金资助项目要在阳光下运行”。什么叫阳光下运行?就是要建立一个自律和他律的规则、氛围。所谓自律,就是项目机构、项目责任人,无论是机构项目还是个人项目,都要按项目制管理的内在要求,强化项目的主体意识、主体责任,强化自我约束。基金项目的创作,不同于一般的日常创作活动,要有临战心理、决战状态,要目标管理、责任到人,要精心准备、周密计划,要有头有尾、有始有终、有序推进,要避免平庸随意,避免粗制滥造,避免机械重复。要以自律为动力、为内因、为意志,要把自律作为自我监督,化为内心约束,自加压力、自我激励,更好更快地进入状态。自我监督包括项目主体的质量把控、计划管理、状态调整、创作过程的组织与配合……也包括规范的经费开支。

  他律包括艺术基金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、中期检查、结项验收、项目审计报告等,也包括社会监督。艺术基金项目的一个突出特点,是艺术作品、艺术活动的社会性很强,其作品最终要和社会见面、和公众见面,要兑现社会价值、社会效益,作品的质量如何、影响大小、场次多少、公众反应如何、新闻报道和网上传播怎样……可以直观地反映出来、统计出来。今天的中国,提前进入信息社会,社会的有机性、传导性空前提高,是个“超导体”。好作品的信号会被放大、加速口碑形成,差作、劣作、残次品的信号也会放大,形成舆论压力。艺术基金项目都有场次、展次的要求,有作品研讨、新闻报道的要求。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,其作品要署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字样、logo,这是基金章程和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,其目的就是为接受社会监督、接受社会评价,使基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。

  当然,这样做,也有风险、有压力。好作品、好活动,会为艺术基金增光添彩;差作品、残次品,会影响艺术基金的声誉。但艺术基金、艺术基金管理部门和各类项目实施主体,本来就是命运共同体,是共责结构。这个责,就是对党负责、对国家负责、对社会负责、对人民负责。有压力是好事,“万类霜天竞自由”,开放、绿色、阳光,才有竞争、生机、活力和健康,才是优胜劣汰的良性艺术生态。所以,我们大家一起努力,严肃认真地审视作品的社会效果,坚持正确导向,坚持质量第一,努力形成百舸争流、千帆竞渡、力争上流的好局面。

  (注:根据录音整理,已经作者审定修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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